一、政策依据
《市人社局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133号
(一)人员类别:
1.本市户籍人员。
2.外埠人员: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3个月(以申请时间为判断条件)。
照《市人社局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133号)工作要求,人社局对我市2019年考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了数据比对,将陆续向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给予补贴发放。为确保补贴顺利发到个人账户,现需各考试点协助提醒持证人员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并向社保卡信息不全的人员搜集完善个人社保卡卡号或本人名下银行卡(非信用卡)账号及开户行名称。现将有关持证人信息发给你们,并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委员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帮扶农村就业困难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确保实现高质量小康社会建设目标,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